佛山润滑油出口报关资料与许可证办理全流程指南
一、概述
润滑油(如工业齿轮油、液压油、发动机油等)属于化工产品,部分型号可能因闪点、成分被归类为危险品(UN 1268,Class 3)。佛山作为华南地区重要的润滑油生产基地,出口需严格遵循海关及危险品管理法规。本文详细梳理润滑油出口所需的报关资料、许可证办理流程及实操注意事项,助力企业合规出口。
基础贸易文件
商业发票(Commercial Invoice):注明产品名称、型号、闪点、HS编码、单价及总价(如CIF/FOB条款);
装箱单(Packing List):列明每箱/桶的净重、毛重、体积及包装方式;
销售合同(Sales Contract):买卖双方签字盖章,明确贸易条款。
产品合规与运输文件
一般原产地证(CO):用于非自贸协定国家;
中国-东盟Form E证书:出口至东盟国家(如泰国、越南)可享关税优惠。
MSDS(安全数据表):中英文版,符合GHS标准,标注成分、闪点、危险类别(如Class 3易燃液体);
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:由CNAS认可实验室出具,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品(UN编号及包装等级);
原产地证(CO/Form E):
危险品特殊文件(如适用)
危包证: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(需提供包装性能单+现场鉴定);
出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:企业法人签署,承诺产品合规。
《出口许可证》申请(若需)
适用情况:润滑油被列入《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》或含特定管控成分(如部分合成油含受控添加剂);
办理步骤:
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
提交材料:营业执照、产品成分表、MSDS、出口合同;
地方商务部门审核,获批后领取许可证。
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办理(若属危化品)
适用情况:润滑油闪点≤60℃(如部分溶剂型润滑油);
办理步骤:
向佛山市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;
提交材料:安全评估报告、仓储设施证明、应急预案、从业人员资质;
现场核查通过后发证。
HS编码归类与申报
矿物润滑油:2710.19.91(关税6%,增值税13%);
合成润滑油:3403.99.90(关税0%,增值税13%);
常见HS编码:
申报要点:明确标注基础油类型(如PAO、酯类)、闪点、用途(工业/车用)。
危险品运输与订舱
船公司:选择可承接Class 3危险品的承运商(如MSC、APL);
危申报:提供危包证、MSDS、运输鉴定书,完成船公司危申报;
包装:铁桶或IBC吨罐(UN认证),张贴Class 3易燃标签、UN编号。
海运要求:
海关申报与放行
通过“单一窗口”提交报关单,上传电子版文件(发票、箱单、危包证等);
海关查验重点:核对危险品标签、包装密封性及文件一致性;
放行后由货代安排装船出运。
产品分类与合规风险
务必通过实验室鉴定确认润滑油是否属于危险品,错误分类将导致退运或罚款;
若含生物降解成分,需符合欧盟REACH或目标市场环保法规。
包装与标签规范
危险品包装需每年进行性能检验,取得《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;
外包装加贴中英文“易燃液体”标识及UN 1268标签。
物流与代理协作
选择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货代,确保订舱、装箱、申报无缝衔接;
建议投保海运一切险,覆盖泄漏、火灾等风险。
佛山润滑油出口的核心在于精准分类、合规文件、专业运输。企业需提前完成危险品鉴定及许可证办理,严格遵循包装与标签规范,并依托专业货代规避清关风险。对于高附加值或特殊用途润滑油,可进一步申请目标市场的认证(如API、ISO),提升国际竞争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