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泰国中药材进口中国准入清单及清关实务指南
东南亚地区(越南、泰国)因其独特的气候条件,盛产多种优质中药材。中国对东盟国家中药材进口实施关税优惠政策,但需符合严格的准入及检验检疫要求。本文系统梳理越南、泰国可合法进口的中药材种类、清关核心流程及风险防控策略。
药食同源类:
肉桂(HS 0906.1100):需提供种植基地备案证明;
砂仁(HS 1211.9019):限人工种植,野生品种禁止进口。
药用类:
鸡血藤(HS 1211.9090):需《进口药品注册证》;
广藿香(HS 1211.9090):需越南官方《植物检疫证书》。
濒危物种:
沉香(HS 1211.9050):需越南CITES出口许可证+中国《濒危物种进口许可证》。
药食同源类:
乳香(HS 1301.9020):需标注“食品用途”,不得宣称疗效;
姜黄(HS 0910.3000):需符合中国GB 1886.276食品安全标准。
药用类:
没药(HS 1301.9030):需泰国FDA出具《药品生产许可证》;
蛇舌草(HS 1211.9090):需农残检测报告(泰国实验室CNAS认可)。
限制类:
血竭(HS 1301.9040):需提供物种鉴定报告(非龙血树来源禁止进口)。
通用资质:
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;
药品经营许可证(药用类)或食品经营许可证(药食同源类)。
专项资质:
濒危物种进口许可证(CITES物种适用);
进口药品备案凭证(NMPA签发,首次进口需安全性评估)。
基础文件:
商业发票(注明拉丁学名,如肉桂:Cinnamomum cassia);
装箱单(含净重、包装规格);
提单(海运/空运)及原产地证(东盟Form E享零关税)。
监管文件:
泰国FDA《自由销售证明》(仅药品类);
非转基因证明(如姜黄)。
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(MARD)《植物检疫证书》;
人工种植证明(如肉桂需越南GACP认证)。
越南药材:
泰国药材:
检测报告:
农残检测(越南药材重点查六六六、滴滴涕);
微生物检测(泰国药材重点查黄曲霉毒素B1)。
物种鉴定:委托第三方机构(如SGS越南、泰国TISI)出具《物种鉴定报告》;
包装与标签:
药用类:中文标签含功能主治、用法用量;
食品类:标注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,符合GB 7718标准。
申报与审单:
通过“单一窗口”提交报关单,HS编码需严格匹配(如乳香:1301.9020);
关联《进口药品通关单》(药用类)或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(食品类)。
海关查验重点:
核对实物与申报学名一致性(如泰国乳香 vs 索马里乳香);
抽检安全性指标(越南肉桂:桂皮醛含量≥75%)。
实验室检测:
药用类:送省级药检所(如广西药检所)检测有效成分;
食品类:送海关技术中心检测农残、重金属。
放行与提货:
合格后签发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》;
冷链药材(如鲜石斛)需48小时内提货至恒温库。
问题:误购禁入品种(如越南野生石斛、泰国血竭非龙血树来源);
对策:要求出口方提供物种拉丁学名,并预审中国《进口药材目录》。
问题:越南肉桂二氧化硫残留超标(中国限值≤150mg/kg);
对策:合同约定以中国标准验收,到港前委托CTI检测。
问题:泰国原产地证未标注HS编码与东盟Form E格式不符;
对策:指定越南/泰国专业制单代理(如DHL泰国)。
关税减免:
东盟Form E证书(越南肉桂、泰国乳香零关税);
RCEP协定(泰国姜黄关税从5%逐年降至0%)。
物流方案:
越南线:海防港—广西钦州港(5天)+公路运输;
泰国线:林查班港—广州南沙港(7天)+保税仓分拨。
检测加急:支付1.5倍费用,检测周期从15天缩短至5天。
结语
越南、泰国中药材进口需兼顾物种准入、检测合规与单证准确性。建议企业优先选择中越、中泰双边资质齐全的供应链服务商,建立从产地到口岸的全程品控体系,并利用东盟Form E与RCEP政策降低贸易成本,实现高效合规进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