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国是东南亚重要的中药材产地之一,其果肉类中药材(如龙眼肉、砂仁、豆蔻、山竹壳等)因品质优良备受中国市场青睐。然而,这类产品涉及动植物检疫、药品监管等多重法规,进口流程复杂。本文从进口资质、清关手续、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四方面,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操作指南。
药品经营许可证:若进口的中药材属于《中国药典》收录品种(如砂仁、豆蔻),进口企业需具备药品经营资质;
进出口权:企业需完成海关备案,拥有自理报关资格;
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:针对植物源性中药材(如龙眼肉),需提前向中国海关总署申请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(审批时间约15-20个工作日)。
原产地证书(COO):由泰国商业部签发,证明货物原产于泰国;
卫生/植物检疫证书(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):由泰国农业部(DOA)出具,证明货物符合中方检疫要求;
成分检测报告:注明药材有效成分、重金属残留(如砷、汞)、农药残留等指标。
合规包装:
使用未使用过的洁净包装,外包装加贴中英文标签(品名、批次号、加工日期);
需标注“仅限药用”或“食用”用途(根据中国分类要求)。
濒危物种证明(如适用):
若药材涉及CITES附录物种(如石斛、沉香),需办理《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》。
申报与单证提交:
食用类果肉药材:1211.9039(其他食用植物产品);
药用类:1211.9011(药用植物及其部分)。
提交报关单、发票、装箱单、原产地证、卫生证书、检疫许可证等;
通过“单一窗口”系统申报,HS编码参考:
口岸查验与抽样检测:
海关对货物实施现场查验(核对品名、包装、标签);
抽样送实验室检测(重点查农残、微生物、重金属)。
缴税放行:
关税:普通税率6%-15%(东盟自贸协定下可申请零关税,需Form E原产地证);
增值税:9%(药用)或13%(食用)。
禁止进口品类:
含中国《禁止进口药材目录》成分(如马兜铃酸类药材);
未经加工的原料(如带病虫害的整株植物)。
用途分类:
药用需符合《中国药典》标准,提供《进口药品通关单》;
食用需符合GB 2763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标准。
中文标签:
强制标注:品名、原产国、生产商、保质期、贮存条件;
药用类需注明“中药材”及功效说明。
溯源管理:
建议加贴二维码,关联种植基地、加工厂信息。
运输方式:
优先选择恒温海运集装箱(25℃以下)或空运(高价值药材);
避免与有毒有害货物混装。
仓储条件:
入境后需存放于海关指定监管库,待检验合格后放行。
Q1: 泰国龙眼肉进口是否需要药品批文?
若作为食品进口(如桂圆干),无需药品批文,但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;
若作为药材用于生产中药饮片,需办理《进口药品注册证书》。
Q2: 清关时效需要多久?
正常情况:5-10个工作日(不含实验室检测,检测周期约7-15天);
若遇查验或成分超标,可能延长至20-30天。
Q3: 如何降低查验概率?
选择信誉良好的泰国供应商,提供完整检测报告;
委托专业清关代理,提前预审单证。
| 项目 | 参考费用 |
|---|---|
| 泰国端检测费 | ฿5000-15000/批次(约¥1000-3000) |
| 中国海关关税+增值税 | 0%(Form E)+ 9%/13%增值税 |
| 清关代理服务费 | ¥3000-8000/票 |
| 实验室检测费 | ¥2000-5000/批次 |
优化建议:
申请Form E原产地证享受零关税;
批量进口降低单位物流成本;
选择青岛、广州等中药材进口便利化口岸。
进口泰国果肉类中药材需严格遵循中国药监与检疫法规,核心步骤包括:
提前办理《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及药品资质;
确保泰国端提供合规卫生证书、检测报告;
规范中文标签,配合海关查验与检测。
建议企业优先选择有中药材进口经验的报关行,并建立泰国供应商质量评估体系,实现高效合规进口。